化妝品購買使用基本概念

1、購買化粧品須先確定目的
在購買化粧品前,必需確定買化粧品的目的。例如,是為了清潔卸粧,或是為了防曬保養。在購買化粧品前要先將自己的目的明確化,不要因專櫃小姐或販售人員的舌燦蓮花而購買了一大堆不需要的化粧品。

2、針對自己皮膚性質選購
了解自己皮膚的性質是化粧的第一步驟,尤其初次嚐試之化粧品,最好事先做皮膚測試(最安全的皮膚測試需有48小時的觀察才可以肯定)比較簡單及方便的方法是將購買回來的化粧品,擦在手臂內側連續數日,觀察有無皮膚反應。我們的皮膚會隨著季節、環境、食物以及年齡的不同而稍有改變。需視當時的皮膚狀況選購化妝保養品 如皮膚本身有受傷、濕疹、紅腫等現象,應暫停使用化粧品。使用化粧品後皮膚產生紅、癢、腫、痛時,應立即停用,特別是有過敏經驗,敏感肌膚者應慎選適合自己的化粧品,最好使用前需經過一段試用期後再使用。

3、化粧品的分類
依種類區分為:
含藥化粧品-顧名思義,此類化粧品具有療效,即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份之化粧品,所含之醫療或毒劇藥品成份需合於政府規定之範圍及基準。
一般化粧品-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
依作用區分為:
彩色化粧品-一般指飾美化人體色彩之彩粧產品。如唇膏、眼影、…等。
護膚化粧品-一般指可供清潔保養的保養品。如化粧水、保濕乳液…等。

4、選購化粧品時的注意事項
標示 :目前化粧品以產地區分為國內及國外進口產品二部分。
產品如標示有「衛署粧製字第XXXX號」或「衛署粧輸字第XXXX 號」分別代表國內製造或進口的含藥化粧品,並經行政院衛生署許可製造或輸入。
若標示有「省衛粧字第XXXX號」或「北(高)市衛粧字第XXXX號」則係國內製造之一般化粧品。
由國外進口之一般化粧品則標示有「一般化粧品第XXXX號」等字樣。
行政院衛生署分別於八十年八月、八十四年五月及八十七年五月公告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一般化粧品得免於備案登記後,一般化粧品已全面開放,可不必刊載備案字號,但含藥化粧品仍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標示。

5、化粧品使用保存原則時應有的正確觀念
使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手與手指需清潔後,才可以取用保養化粧品以免造成污染。
先取出小量化妝保養品量,不足時再行補充,絕勿過量取出化粧保養品,內容物一旦取出,絕不能再放回瓶中以免造成污染,影響品質。
絕對不要使用過期或變質之化粧保養品,化粧保養品有異狀時,要立刻停用。
化粧保養品一旦開封了,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盡量不要停停用用到超過期限。
化粧保養品需收藏於陰涼處,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也不可長期放置燈光太強的地方。(例如化粧檯燈光過近處或投射燈下)。以免變質 。
開封後的化妝保養品,務請要栓緊瓶蓋,以避免污染進入或細菌繁殖而破壞品質。

參考來源:王正坤(2012),醫學美容與皮膚保養,台南:藝群。

皮膚保養


王正坤醫師資歷

1.台灣美容醫療促進協會理事長
2.中華民國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
3.Dr.FreeVenus藝群保養品董事長
4.藝群皮膚科診所院長
5.國家品牌玉山獎
6.台灣100大MVP經理人
7.台灣醫療服務傑出獎
8.勞動部 績優企業獎


藝群皮膚科診所(集團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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